2018年6月19日 星期二

認罪犯罪,到底能不能進天國

主耶稣叩门

認罪犯罪,到底能不能進天國



四川省 何軍

2018年2月28日 星期三 多雲
耶穌為救贖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,用他的生命為代價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,也赦免了我們的罪。只是我信主多年還常常被罪捆綁,活在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的光景中,活得很痛苦。我也不願意這麼活著,但我實在沒有勝罪的能力,為此我常常向主禱告,加強讀經,卻一直沒有解決自己犯罪的問題……
2018年3月4日 星期日 多雲
主教導我們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太22:37-39)主要求我們要全心全意地愛神,其次也要做到愛別人如同愛自己一樣,弟兄姊妹之間應該彼此激勵、包容忍耐、安慰體恤,這是作為一名基督徒應該做到的,這樣才能在活出上榮耀見證主,可是我信主多年連這一條要求都達不到。在家裡,有時為一點小事我就會和妻子吵起來;在教會裡,當弟兄姊妹說話傷了我的面子,我就很痛苦難受,對弟兄姊妹也產生了成見,甚至有時還不想搭理他們;家裡臨到不順心的事或發生些意外,我還會誤解、埋怨主,覺得我為主花費怎麼沒有主的保守……唉!我知道自己的所做所行是不合主心意的,也常常向主禱告,儘量克制自己不犯罪,和弟兄姊妹彼此相愛,甚至竭力地約束自己的行為,忍耐包容,不爭不吵,但我心裡對人的嫉妒和成見還是常常出現,想控制都控制不了。因此,我總是身不由己地過著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的循環式生活。這令我很苦惱,我擔心自己再這樣下去,到主來時我還能不能進天國……
我經常查考聖經,卻總也找不到不再犯罪的途徑,很多次我也想放棄,但總有一種力量在裡面支撐著我,告訴我不能放棄。因主說過: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」(太7:7)
主耶稣叩门
2018年3月11日 星期天 陰
今天查經時,我看到希伯來書12章14節中說道:「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」這節經文我以前看過好多遍,但今天再看時卻一下觸動了我的心,主要求我們與每個人和睦相處,還要達到潔淨,而我卻常常不能與人和睦相處,為一點小事就和家人爭論不休,和弟兄姊妹當面不吵卻在心裡相爭,做不到愛人如己,我有這些表現確實還沒達到潔淨啊!信主這麼多年,我雖在外表上傳道作工,勞苦花費,可我卻知罪犯罪,犯罪認罪,實行不出主的要求,這不是在明目張膽地悖逆、抵擋主嗎?神是聖潔的,污穢敗壞的人不配見主的面,像我這樣的人又怎能被神帶進天國呢?
我向幾個同工尋求這個問題,想從他們那裡得到答案,沒想到李弟兄說他和我有一樣的困惑。可張姊妹卻強調說,主是慈愛憐憫的,主為我們釘了十字架,已經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,即使我們還能常常犯罪,主也會赦免饒恕,不再把我們看為罪人,等主來時我們就有資格進天國了。王姊妹也認可張姊妹的觀點,並說:「約翰一書1章9節中說:『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』雖然我們還常常犯罪,但只要向主認罪,為主勞苦作工,多傳福音、扶持弟兄姊妹,為主看顧好群羊,主看見我們所付的代價,就會赦免我們一切的罪,我們就不屬罪了,所以我們不必擔心進不了天國。」聽她們這麼一說,我心裡稍微舒坦了些,覺得自己只要好好在主面前認罪,比以往更努力花費,傳福音受苦付代價,進天國還是有希望的。就這樣,我心裡不再因常常犯罪產生太多的責備了。
2018年3月18日 星期日 多雲轉晴
今天早上,向主作了一個懇切的禱告後,我如往常一樣翻開《聖經》開始靈修。這時,啟示錄中的一節經文使我有了一絲觸動:「凡不潔淨的,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,總不得進那城;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。」(啟21:27)經上明明告訴我們沒得著潔淨的人不得進那城,「那城」不就是指天國說的嗎?看來進天國不像我們想像得那麼簡單啊!我又看到馬太福音7章21節說道:「凡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」看到這兩節經文,我想到自己天天都在呼求主、禱告主,可還常常犯罪守不住主的教導,顯然不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啊,那我還能進天國嗎?可是約翰一書1章9節說,只要我們認罪就能得著赦免,就能得著潔淨,等主來時我們就能被主提進天國。這處章節怎麼和前面兩節經文說的不一樣呢?於是我翻開這三節經文仔細揣摩、對照,發現啟示錄21章27節和馬太福音7章21節是一個意思,主的心意自然就顯明了,我們只有徹底脫離罪性,按主的話實行,遵行主的道,成為順服神、敬畏神、愛神的人,才是真正遵行天父旨意的人,才有資格進神的國。我反覆琢磨約翰一書1章9節這句話,並查考了這節經文的背景,才發現約翰寫這話是教導當時接受主耶穌救恩的人們:雖然我們常常違背律法誡命,面臨被律法定罪、處死的危險,但只要我們奉主的名禱告,認罪悔改,我們的罪就得著了赦免,神不再把我們當罪人看待,我們可以直接禱告神、呼求神,享受神豐富的恩典與真理。也就是約翰說的這話不是指認罪就能得著潔淨說的,而是指主不記念我們觸犯律法的罪,這些罪已經得著主的赦免說的,可見,得潔淨與被赦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。我們之前應該是曲解了經文,所領受的與主的心意可能是背道而馳的,如果按我們認為的「只要認罪就能得著潔淨」,那我們活在罪中也不感覺虧欠、自責,這樣不是更加墮落了嗎?經上明確地說:「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,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。因為經上記著說:『……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』」(利11:45)「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」(來10:26-27)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……」(羅6:23)從這幾節經文中看到,如果我們還活在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的光景中,信到最終還不能達到潔淨,就不配見神的面,因神是聖潔的,污穢敗壞的人不配承受神的祝福、應許,不能進入神的國。
揣摩到這兒,我意識到這個問題是直接關乎到我們以後能否進天國的大事,下周的查經會,我一定得把這個問題提出來,讓大家在一起探討探討。靈修結束,我向主痛哭流淚地禱告:「主耶穌基督啊!你赦免了我們的罪,但我們還常常犯罪,我們真是污穢不堪,不配見你的面。主啊!我怎樣才能擺脫犯罪認罪的生活呢?求主開啟、帶領我……」
認罪翻罪,祈禱,禱告
2018年3月28日 星期三 晴
感謝神的愛,近幾天我的心情很好,因為朋友送給我一本真理書籍,還給我交通了很多真理,解開了我多年的迷思與困惑。我看到書上說:「因為在恩典時代按手禱告鬼就從人身上出去了,但人裡面那些敗壞性情依舊存在,人的病是得著醫治了,人的罪是得著赦免了,但人究竟怎樣才能脫去裡面的撒但敗壞性情,這些工作在人身上還沒有作,人只是因信得救,因信罪得赦免,但人犯罪的本性仍沒有除去,仍在人的裡面存在。人的罪是藉著神的道成肉身而得著赦免的,並不是人的裡面就沒有罪了。人犯罪能藉著贖罪祭而得著赦免,但究竟如何能使人不犯罪,使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使人的罪性能夠有所變化,對這個問題人沒法解決。」(摘自《道成肉身的奧祕(四)》)「你只知道耶穌末世降臨,到底他如何降臨?就你們這樣一個罪人,剛被救贖回來,不經變化,不經神成全,你能合神心意嗎?就你現在的老舊人,耶穌把你拯救回來了這並不假,你不屬罪這是因著神的拯救,但並不能證明你沒罪、沒污穢,你沒經變化如何能聖潔呢?你裡面還盡是污穢,又自私又卑鄙,你還想跟耶穌一同降臨,有那麼美的事嗎?你信神少一步過程,只是被救贖,沒經變化。要合神心意非得神親自作工來變化潔淨你,否則你只被救贖不可能達到聖潔,這樣你就沒資格與神同享美福,因你在神經營人的工作中落下了一步,就是變化、成全的關鍵一步,所以,你一個剛被救贖的罪人不能直接承受神的產業。」(摘自《稱呼與身分的說法》)
看了這些話,再想想朋友交通的認識,我頓覺心明眼亮。原來主耶穌作的只是救贖人類的工作,使我們罪得赦免、因信得救,並沒有作徹底潔淨、變化人的工作。主雖然赦免了我們的罪,但主並沒有赦免我們的撒但本性,我們裡面的狂妄、自私、詭詐、邪惡等敗壞性情還依然存在,這些是比罪更深、更頑固的東西,這些抵擋神的撒但本性與敗壞性情不解決,我們就會身不由己地犯罪抵擋神。這使我想到我們一直都活在罪中,比如常嫉妒那些有錢有勢的人,瞧不起地位低下的人;誰得罪我們了,我們嘴上不說什麼,但心裡卻對其充滿了恨意;神賜恩典我們就高興,不給恩典就埋怨神,甚至當臨到天災人禍時,我們還能對神產生觀念,嚴重的還能否認神、背叛神;我們與人相處,總想佔便宜,不想吃虧……我們每天都活在犯罪認罪、認罪犯罪的惡性循環中,就如使徒保羅說的那樣:「我也知道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(羅7:18)從我們的光景中看到,若神不親自來作潔淨、變化人的工作,我們誰都不能脫離罪的捆綁與轄制,都會被罪所勝,隨從世界的邪惡潮流,貪享罪中之樂,所活出的沒有絲毫真正人的樣式。即使那些信神一輩子的人,或是那些熟讀聖經、滿腹經綸的宗教領袖也是這樣,都不可能擺脫罪的捆綁,這樣我們就是罪得赦免一千次、一萬次,也沒資格進天國。
感謝主!這些話太寶貴了,我得繼續往下看哪!
2018年4月2日 星期一 陰轉晴
基督徒读神话
下午,太陽從厚厚的雲層裡鑽了出來。我坐在書房裡繼續看那本書。
感謝神的開啟、帶領!在這本書裡,我還找到了如何脫離罪的捆綁的路途:「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,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,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,這樣,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,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而且不再發展,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。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,讓人明白生命之道,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,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,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,活在光的照耀之下,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,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,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,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,這樣,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。」(摘自《道成肉身的奧祕(四)》)「要將人從撒但的權勢之下完全拯救出來,不僅需要耶穌作贖罪祭來擔當人的罪,而且還得需要神作更大的工作將人被撒但敗壞的性情完全脫去。所以在人的罪得著了赦免之後,神又重返肉身帶領人進入新的時代,開始了刑罰審判的工作,這工作將人類帶入了更高的境界。凡是順服在他權下的人將享受更高的真理,得著更大的祝福,真正活在了光中,得著了真理、道路、生命。」(摘自《經歷神的作工才是真實信神》)
看了這兩段話我才恍然大悟,原來我們要想擺脫撒但敗壞性情的捆綁、轄制,只有接受神末世的審判工作,這樣我們的敗壞性情得著變化潔淨,才有資格見神的面,得著神全備的救恩,在神的國度中永遠存留。我不禁想到了主耶穌的話:「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,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(或作:不能領會)。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,他要引導你們明白(原文作:進入)一切的真理;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,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,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。」(約16:12-13)還有經上的預言:「因為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。」(彼前4:17)「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、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」(彼前1:5)原來主耶穌早就預言過末世他再來還要作一步審判的工作,徹底潔淨、變化我們的敗壞性情,使我們得著一切的真理,得著神全備的救恩。可我以往太愚昧瞎眼,不在主的話上下功夫揣摩、尋求主的心意,就持守自己的觀念想像,認為主耶穌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,我撇下一切跟隨主就可以進天國了。現在看來若是我們犯罪的問題不解決,最終就不可能進天國。就如這本真理書中說:「我要的是什麼樣的人你得知道,國度裡不容許有污穢的人進去,不容許污穢的人玷污聖地,你雖然作了許多工作,你雖作工多年,但到頭來仍是污穢不堪,你想進我的國度,那是天理難容的事!從創世到如今我未曾對任何一個獻私情的人開過這樣的方便之門,這是天規,誰也打不破!」(摘自《成功與否在於人所走的路》)
這些話語帶著權柄、威力,我明白了神有憐憫慈愛,但他也是公義、聖潔的神自己,神不允許污穢敗壞的人進入他的國度,我們的罪性沒有得著潔淨、變化,我們進天國的夢就永遠不可能實現!
真是撥開雲霧見青天哪,我現在終於知道了,我們得著主耶穌救恩的人,只是被救贖並沒有脫離罪,還必須得接受神末世的審判工作,達到被潔淨才有資格進入天國,得著永遠的生命。這正應驗啟示錄預言中說的:「凡不潔淨的,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,總不得進那城;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。」(啟21:27)感謝主,我終於知道怎麼才能脫罪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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