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因信稱義」就能進天國嗎?
山東省 趙輝
顧漢林是一名家庭教會的講道人,多年來一直為主熱心花費,勞苦付出,但最近顧漢林卻被一個問題困擾著……
這天同工會上,顧漢林將自己的困惑說了出來:「弟兄姊妹,經上說:『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』(羅10:9-10)從經文中看到,我們因著信主、跟隨主,就能蒙主稱許,被稱為義,這些年,我們也一直認為等主來時就能被提進天國。可咱們都事奉主多年,聖經也看了很多遍,但還時常犯罪,還能撒謊搞欺騙,對人沒有一點包容、忍耐,就咱們這樣的行為能得到主的稱許嗎?咱這樣到底能不能進天國啊?對於這事我有些看不透,就想和大家探討一下這個問題。」話音剛落,李妍便語氣謙和地說:「經上說:『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(羅 3:23-24)我認為,只要我們心裡相信主是為我們這些罪人釘十字架,把我們從罪中救贖出來,我們就白白地稱義了。雖然我們還能犯罪,但神已不再看我們為罪人了,是因著我們的信得到了這天大的救恩,這就是『因信稱義』了,我看這是完全合乎主的心意的,到主來時就能進天國。」
周建聽完,點點頭說:「對,我贊同李姊妹的觀點,經上記著說:『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』(羅3:25-26)因著耶穌釘十字架作了我們的挽回祭,成功將我們從罪中救贖了回來,只要我們心裡相信就能白白地稱義,這完全是因著我們的信,才得著了主賜給我們的救恩!我堅信這是不會錯的!」眾同工多數連聲附和:「阿們!」「這話說的對。」
劉大志質疑道:「對於這件事,我認為並不像咱們想像的這麼簡單,主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作了贖罪祭,我們因信稱義,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,主不看我們為罪,這是主的恩典。但這並不證明我們就是義人,就如經上說:『……人稱義是因著行為,不是單因著信。』(雅2:24)聖經上還說光有信心沒有行為的信是死的。看來,關鍵還得在於實行主的話呀!大家都知道羅得在關鍵時刻,為保護兩個天使,真心實意地用兩個女兒來兌換,把自己的性命置於身外,這是義舉;還有約伯,他憑著對耶和華神的信,在經受試煉時,仍不否認神的名,為神作了見證,被神稱為義人……從以上的事實證明,我們所認為的義與神稱許的義截然不同。我們若只持守一個『信』字就成為義,能進天國了,我覺得這樣領受不合乎主的心意。」
李妍雖然承認劉弟兄交通的有些道理,但也不完全贊同他的觀點,繼續爭辯道:「雖然我們所做的夠不上歷代聖徒所作的見證,但我們接受主耶穌後,也撇棄、花費,受苦付代價,這些好的行為相信也會蒙主稱許的。因為經上說:『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,他就要得賞賜。』(林前3:14)可見人為主的名、主的工作,所作的一切都會蒙主紀念的,都可稱為義。」李妍話音剛落,周建隨即附和:「對,我們為主跑路花費、勞苦作工,主是知道的,主也會紀念的。」
劉大志反駁道:「主說:『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「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」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「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」』(太7:22—23)這些奉主的名傳道、趕鬼行異能的,不都是勞苦作工、撇棄受苦的人嗎?可他們最終卻遭到了主的厭棄,我覺得這事不像我們想的那麼簡單,裡面有真理可尋求。主可是鑒察人心肺腑的主!我認為,主真正稱許的人,是那些為主的名、為主的工作跑路花費,沒有任何摻雜與存心目的的人,他們的付出花費是以神的心為心,以遵行神旨意為天職,不講自己的條件理由,不計較個人的得失,完全是為了愛神、滿足神而作的。就如:亞伯拉罕,當神讓他獻以撒時,他能忍痛割愛、義無反顧地將以撒獻上,他能無條件的順服神的一切擺佈安排,這是亞伯拉罕真實的信心與順服,神稱許人這樣的誠心與無條件的順服。再如:挪亞為遵行神的旨意造方舟100年,這期間他沒有自己的存心目的,沒有向神索取什麼,而是接受神的託付,順服、體貼、滿足神的心意,按神的心意行。再看看今天的我們,有幾個是真心為主花費的,我們信神都是把神當成了聚寶盆、萬用箱,把向神索取,要祝福當成理所當然的事,就我們帶著這樣的存心、目的撇棄花費、勞苦作工,怎能說是為了主呢?又怎能得到主的稱許呢?」
顧漢林若有所思地說:「這不禁讓我想到了主耶穌對法利賽人說的話:『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,勾引一個人入教,既入了教,卻使他作地獄之子,比你們還加倍。』(太23:15)從外表看法利賽人、祭司長、文士,他們也是長年累月地為神撇棄花費,天天在聖殿裡事奉神,但他們付出這些,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地位飯碗,是為了將信徒控制在自己手中,主來作工,他們百般攔阻信徒接受主,還仇視棄絕主的話,甚至聯合羅馬政府將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。他們的勞苦付出不但不能蒙主稱許,還遭到了主的懲罰、咒詛,可見,光能跑路花費,的確還不能蒙主稱許。」
此時,周建沉不住氣了,大聲說:「你們談的這些我也承認,但是主已經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,主不看我們為罪人,這就足夠了,經上說:『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;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並藉著我們神的靈,已經洗淨,成聖,稱義了。』(林前6:11)主為罪人死、為罪人活,主是慈愛憐憫的,即使我們犯了罪,主不也會饒恕我們的嗎?」
周建的話音剛落,鄭曉慧語氣平穩而有力地反問道:「雖然主耶穌為我們擔當了一切的罪,這只能說神不記念我們的罪了,可我們還是天天活在罪中,始終擺脫不了罪,人帶著罪是不會見到主的,因為聖經上還說:『神召我們,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,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。』(帖前4:7 )『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』(來12:14)難道主耶穌用生命救贖了我們,我們就能被神稱為義了嗎?我們看看身邊信耶穌的所有牧師、長老,還有信神一輩子的老基督徒,他們中間哪個被神稱為義了?再看看我們每一個同工,不但不能遵守主的教訓,反而有的藉著為主作工的名義貪戀肉體安逸;有的爭權奪位搞嫉妒紛爭;有的打著為主作工的名義,維護自己的臉面、地位,常常高舉自己、見證自己,讓人崇拜仰望;還有人處處都流露自私、狂妄、愛宴樂、追隨社會潮流,沒有一點敬畏神之心。我們哪一個人不是活在白天犯罪晚上認罪的光景中?這能合乎主的心意嗎?能進神的國嗎?」
劉大志接著說:「經上說:『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?斷乎不是!』(加2:17)『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』(來10: 26-27)從這兩節經文中看到,若得知真道,故意犯罪,是不會得到主的饒恕的。就連神喜悅的大衛犯了罪,神都不饒恕,有災禍臨到,更何況我們呢?常常犯罪更是不能被主稱許的。」
周建抵觸地看了劉大志、鄭曉慧一眼,大聲嚷道:「你們這是在否認主的救恩,我們賴恩得救,等主降臨時,就能把我們帶進天國,我們絕不能懷疑主的救恩。」
劉大志絲毫不受他轄制,說:「周弟兄,我們不是在否認主的救恩,而是在探討事實的真相,咱們信主就要尋求主的心意,啥樣的人能進天國不能光根據我們的想像,得根據主耶穌的話才準確啊,主耶穌說:『凡稱呼我「主啊,主啊」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』(太7:21)在這裡,主明明地說不是所有信主呼求主名的都進天國,只有遵行天父旨意,盡心盡意地愛主,這樣的人才能進入神的國。雖然我們很多人都在信主、跟隨主,但真正能遵行神旨意進天國的卻很少。就如當初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在進迦南的途中,多數人都倒斃在曠野了,只有那些單純、聽話順服的婦女兒童進入了迦南美地;再如主耶穌作工期間,有很多的人都被主耶穌的神蹟奇事征服了,但是他們根本就不是真心信主的人,跟隨主不是為了得真理得生命,只是為了吃餅得飽,得到恩典祝福,所以主也不承認他們;還有很多人跟隨耶穌,但當他們得知主來不是做猶太國的王時,他們竟然站在法利賽人一邊,喊著將主耶穌釘十字架,這些是真心信神的人嗎?顯然不是。最終只有那些真心信神、順服神的人,才能跟隨神到底,正如主耶穌所說:『因為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。』(太22:14)主喜悅的是與主相合的人,是能體貼主心意的人。」
周建聽到這裡蒙羞地低頭不語。
劉大志看了眾人一眼,接著說:「這些日子通過多方面查考聖經,我看到啟示錄22章14節說:『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!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,也能從門進城。』從啟示錄預言中看到,咱們信主要想蒙神稱許,就要遵行主的道,實行主的話,不光外表的行為改變,還要注重靈裡生命性情的改變,只有脫去身上的污穢敗壞,這樣,才有耶穌的義加在我們裡面,達到認識主與主相合,才配進神的國。」
幾名同工都贊同地點點頭,互相議論,顧漢林高興地說:「弟兄姊妹,今天的交通有聖靈的開啟光照啊,讓我心裡的困惑得到解決了,真是感謝主!」其他人也都感同身受地點頭附和,顧漢林看了看時間,接著說:「今天也不早了,聚會就先到這裡吧……」
晚上,李妍與顧汗林夫妻倆坐在沙發上正在查考聖經,李妍看了看丈夫好像有什麼心事,就問:「咋了?」顧汗林皺著眉頭:「我有點困惑,為什麼劉弟兄、鄭姊妹他們夫婦交通的那麼有見地呢?」李妍點了點頭:「我也感覺出來了,他們倆現在說的話與發表的觀點,不光有見地,還滿了聖靈的開啟光照。」顧汗林眼前一亮,神祕地:「他們會不會得到了什麼好的屬靈書籍?要不,咱們明天去他們家好好尋求、探討一下。」李妍笑了笑:「真是心有靈犀一點通呀,咱倆想到一塊去了,明天咱們就去他們家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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